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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农外办[2008]06号
关于赴港参加2008赣港农业经贸交流活动
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2008年5月12日上午10时,省农业厅将在香港富豪酒店(香港铜锣湾怡和街88号)召开江西(香港)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。由于农业部门赴港人员分别参加省农业厅团和设区市团入港,住地分散,为了便于在港期间的工作和联络,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5月12日上午9:30前,各单位要负责把各自邀请的客商引入推介会会场,不得有误。参会人员为全体赴港人员。
二、推介会安排了项目签约仪式,有项目签约的单位要做好签约准备工作,自备签约文本、文件夹和签约笔。
三、活动结束后,要尽快报告在港签约项目情况,以便汇总报省政府。
四、赴港人员除参加江西(香港)农业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外,要合理安排在港时间,抓住时机,多与客商接触交流,主动拜访客商和洽谈项目。
五、各单位可在推介会上散发招商项目册和宣传资料,并准备好重点洽谈项目的详细资料,以便与客商作深入洽谈。
六、在港期间联络方式。省农业厅代表团入住香港富豪酒店。在港联系电话:汤庆春 13807088691。请各设区市确定一名在港期间的联络员和联系电话,联络员到港后要及时向省厅会务组报到。
七、赴港方式。参加省农业厅代表团、由厅统一安排在港住宿的厅机关、九江、南昌市农业部门及企业有关人员,5月10日下午1点半钟前在深圳名士酒店(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151号)集中,下午2点统一乘车前往香港。自行安排的各设区市农业部门及企业自行赴港。
联系电话:0791-6212625,传真:0791-6212125
特此通知
二○○八年四月三十日
主题词: 赴港 有关事项 通知
江西省开放型农业办公室 2008年4月30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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